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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适用于 501 年《证券法》(“该法”)第 1933 条第 D 条规定的认可投资者。发行是根据该法第 506 条规定的豁免进行的。 本文件中描述的投资未经曼哈顿街资本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代表(统称为“MSC”)审查、批准、认可或推荐。 MSC 对此类投资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建议,包括(但不限于)其适用性、风险或潜在收益。 BITPLUS 与 MSC 没有任何关联。 每位选择投资 BITPLUS 的投资者都完全由该投资者自行承担风险,并且通过进行此类投资,该等投资者承认并同意 MSC 不对任何投资者和 CNY 投资者承担任何责任此类投资可能引起的损失、损害或其他索赔(包括但不限于基于 BITPLUS 或其任何代理人或代表的任何所谓的失实陈述、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