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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的A +条例中,最低限度提高的优点是什么?

在法规A +产品中设定最低限度是一个好主意?

观察公司进行A +发行的最低价格,例如最低100万美元的首次收盘价具有一些明显的优势:

1)一个低的最低限度使得该交易在交易过程中非常早期就是真正的或“有效的”,这对交易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- 他们直到现在才会参与。 最低价格越高,公司经纪商集团的参与度就越低,他们根本不会参与其中。

2)以上第1项也适用于散户投资者。 当产品是“真实”产品时,他们更倾向于投资,而不是如果没有达到最低要求,整个事情就会崩溃。

3)公司可以以较低的最低限度及早投入资本,因此从流程的最早时间就可以抵消营销支出对现金流的影响-这非常有利于确保以较低的现金流风险为营销提供充足的资金。

4)一些公司未能筹集足够的资本以达到其最低水平,然后再次向SEC提交最低限度的资金,并重新推出其产品。 这是非常昂贵的,消耗了很多时间。